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对组件中零件的继承关系做了三类练习:
1.B继承A,C继承B,C继承A;
2.B继承A,C继承B,A继承C;
3.A、B相互继承。
现小结一下:
2、3两种关系在Pro/E中不能实现,道理上也违背面向对象设计思想,似乎是伪命题。
第1种关系Pro/E能实现,且也符合面向对象设计原则和层次关系。通俗的讲,孩子继承了父亲的特点,而所继承的特点中祖父身上也许没有;也继承了祖父身上有,而没有传给父亲的特点。
最近钻到继承关系的怪圈里了,有收获,也浪费了时间,做一小结,望他人别往这怪圈里钻了。
查看全部评分
使用道具 举报
前面三种关系类型中的1、2的继承在Pro/E中不能实现,在计算机软件设计中或许不能实现继承,但不能说实际中不存在类连接或配合的制约关系,只能说这样的设计或许不合理,属禁忌范畴。
继承练习.JPG (56.47 KB, 下载次数: 121)
下载附件 保存到相册
2013-7-3 16:34 上传
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沐风论坛 ( 沪ICP备09092249号 )
GMT+8, 2024-11-28 13:43 , Processed in 0.416659 second(s), 25 queries .
Powered by Discuz! X3.1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